河北政府要求2024維保全覆蓋,電鍋爐換成熱泵
發表于: 來自: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官方發布《關于加強農村氣代煤電代煤取暖設備維保服務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指出:加強農村氣代煤電代煤清潔取暖設備維修保養,擇優選定維保企業,規范設置維保服務站點,取暖季盡量24小時內完成維修。到2024年底,“雙代”改造的鄉鎮和村實現維保服務全覆蓋。早期設備能效比較低的可更新為熱泵等。

具體如下——
關于加強農村氣代煤電代煤取暖設備維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強農村氣代煤電代煤(以下簡稱“雙代”)取暖設備維修保養服務機制建設,鞏固提升農村“雙代”改造成效,保障農村群眾可持續高質量清潔取暖,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治站位和人民至上,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市場化運行、農民可受益、發展可持續的原則,發揮政府在組織保障、政策支持、宣傳引導等方面的作用,立足穩住存量,鞏固成果,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雙代”取暖設備維保服務機制,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保障群眾清潔取暖的民生權利,順應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賦能鄉村振興戰略。到2024年底,“雙代”改造的鄉鎮和村實現維保服務全覆蓋,確保農村“雙代”設備故障隨報隨修和安全穩定運行。
二、主要任務
(一)擇優選定維保企業。
各地要統籌謀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或市場化的方式,依托當地“雙代”設備生產廠家、參與前期工程建設的“雙代”相關經營企業或已有成熟的“雙代”設備維修服務機構等,擇優選定參與當地“雙代”設備維保的企業。并按照當地“雙代”改造規模、區域范圍、設備類別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維保企業數量,科學劃定服務范圍。
選定的維保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具有“雙代”設備生產或安裝維修資質及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是具有與維保區域“雙代”設備相匹配的維修人員、備件備品數量以及相應的設備維修檢測能力;三是信用良好,在“信用河北”“信用中國”等政府征信網站不存在失信記錄。
(二)規范設置維保服務站點。
各地要督導維保企業按照“便民、高效、快捷”的原則,在劃定的服務范圍內,合理規范設置維修服務網點,覆蓋所有使用“雙代”取暖用戶。
根據服務范圍和用戶數量,服務網點要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儀器設備、維修工具和車輛,建立完備的備機備件庫房,實現布點科學、人員充足、反應快速,滿足維保服務需要。
加強對維修隊伍的管理和專業培訓,確保維修人員具備熟練的維修技能。指導維保企業統一制定服務標準、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明確各類配件和服務收費標準,并在各服務網點醒目位置張貼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就維保服務時限、更換零部件保修期限、零部件質量和價格標準向用戶作出承諾,各類配件收費要明碼標價,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提高價格或實施壟斷。
(三)科學開展維保服務活動。
各地要督促維保企業每年在取暖季前對其服務范圍內“雙代”用戶至少開展一次設備檢測和調試,并根據設備狀況及用戶意愿對設備進行保養或維修,同時通過發放張貼明白紙、實際操作演示等方式宣傳取暖設備使用常識和安全用氣用電基本知識。
取暖季期間,全天候提供上門維修服務,保障農村“雙代”取暖設備故障隨報隨修,若不能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的,應采取安裝備機等過渡措施,保障群眾正常取暖。
指導維保企業健全報修渠道,公布服務熱線電話,加強值班值守,保障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百姓訴求。
督導維保企業建立接訴快速處理機制,健全維保服務臺賬,做到報修及時受理、故障快速處理、維修完成后按時反饋,嚴禁報修電話拒接、無故拖延維修期限、維修技術不規范等行為,全面提升訴求響應率、解決率和群眾滿意率。
(四)促進維保服務信息化。
各地要指導維保企業建立農村“雙代”取暖設備維保服務系統,通過信息化技術措施,實現用戶信息、工單管理、員工培訓、安全檢測等信息化管理,對售后服務和設備檢測調試、維修響應速度、上門服務效率等,做到及時調度、全程督辦,不斷提升服務效率。
在條件成熟時與省、市、縣“雙代”監管信息平臺對接聯網。取暖季期間,督促維保企業提供便捷的報修服務渠道,安排專門值班人員,實行線上受理、線下辦理,完善維保記錄,張貼維保標識,增強農村“雙代”取暖設備維保服務的時效性。
(五)穩妥探索設備更新路徑。
針對部分“雙代”設備壽命到期、早期建設的少數電代煤設備能效比較低的情況,各地要著眼長遠,提早調研謀劃,選擇太陽能、熱泵、生物質等清潔高效、不需補貼或僅少量投資補貼的設備更新升級路徑,可指導1-2個縣(市、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
在不違反《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鼓勵當地維保企業、設備生產廠家參與設備更新工作。充分挖掘當地企業在產品、技術、人員、交通等方面的優勢,并在金融、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降低設備成本及產品價格。
(六)加強維保服務工作監管。
縣級“雙代”主管部門確定維保企業后,通過全省“雙代”監管信息平臺逐級上傳,納入“全省‘雙代’取暖設備維保企業名錄”。
市縣要制定維保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辦法,開展經常性地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規范維保企業服務行為,提高維保服務質量和水平。對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從事維保服務活動,服務不到位、不規范,引發群眾不滿、造成輿情頻發的,嚴格清出市場,并按程序更新名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維保服務工作,把做好維保服務作為“雙代”后期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實抓好,層層傳導壓力,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著力解決推進維保服務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問題,不斷健全清潔高效、運行穩定、群眾滿意的農村清潔取暖體系。
(二)完善支持政策。各地要借鑒已先行開展維修服務有關市縣的經驗和做法,制定和落實支持政策,促進維保服務工作落實到位。探索利用保險等金融方面支持,落實稅費優惠和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促進企業規范經營和良性發展。繼續落實好“雙代”運行補助政策。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地要深入宣傳維保服務工作的新進展新成效,總結推廣當地維保服務的好經驗好做法,適時組織現場觀摩會、經驗交流會,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同時,要將一些有代表性的經驗做法梳理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及時向省雙代辦報告。
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加快工作推進,確保各項落實落地,工作進展要向省雙代和冬季供暖應急辦報告。